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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电费是否合法

用户81oj3Y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6-25 10:05: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2474
处理用时:6小时17分
租房电费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核心强制法条,全国通用)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解读:房东、二房东没有定价权,无权自己定1.5元度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解读:线路损耗、楼道公摊、维修成本,不能折算进电费单价,只能涨房租或单独收物业费,不能一度电多收几毛钱。
第六十六条(处罚条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擅自制定电价、电费加价的:

1. 物价部门警告;

2. 责令全额退还多收你的电费;

3. 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4. 情节严重追究房东负责人行政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二条

经营者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私自抬高价格。
东莞居民合表电价0.6172元度、工商业有官方峰谷均价,1.5元远超政府定价,属于违法。

第三十九条(处罚)

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可罚5万—50万,严重的50万—200万,可
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广东全省统一规定):

1. 房东属于转供电主体,只能按自己向电网缴费的平均电价向租客收费;

2. 不得在电费单价里加收公摊、损耗、管理费;

3. 楼道照明、线路损耗、公共设备电费,只能通过房租、物业费收取,不能抬高每度电价格;

4. 每月必须公示电网缴费发票,租客有权核对总电费、总电量;

5. 所有租客当月电费总和,不能超过房东交给电网的总电费,房东不能靠电费赚钱牟利。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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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要补充【租房的具体镇街,详细地址】以便部门核查处理。
请您在信息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新工单,以便部门及时核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哈哈哈哈好的1小时前
    不租不就好了多大点事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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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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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人11小时前
    你直接叫供电局给你装个电表,给不用投诉了
    来自:广州市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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