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租房电费是否合法
用户81oj3Y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6-25 10:05: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2474
租房电费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核心强制法条,全国通用)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解读:房东、二房东没有定价权,无权自己定1.5元度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解读:线路损耗、楼道公摊、维修成本,不能折算进电费单价,只能涨房租或单独收物业费,不能一度电多收几毛钱。 第六十六条(处罚条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擅自制定电价、电费加价的: 1. 物价部门警告; 2. 责令全额退还多收你的电费; 3. 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4. 情节严重追究房东负责人行政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二条 经营者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私自抬高价格。 东莞居民合表电价0.6172元度、工商业有官方峰谷均价,1.5元远超政府定价,属于违法。 第三十九条(处罚) 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可罚5万—50万,严重的50万—200万,可 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广东全省统一规定): 1. 房东属于转供电主体,只能按自己向电网缴费的平均电价向租客收费; 2. 不得在电费单价里加收公摊、损耗、管理费; 3. 楼道照明、线路损耗、公共设备电费,只能通过房租、物业费收取,不能抬高每度电价格; 4. 每月必须公示电网缴费发票,租客有权核对总电费、总电量; 5. 所有租客当月电费总和,不能超过房东交给电网的总电费,房东不能靠电费赚钱牟利。
尊敬的市民,您好!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要补充【租房的具体镇街,详细地址】以便部门核查处理。 请您在信息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新工单,以便部门及时核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参与
2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