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住宅小区电梯运行安全隐患

大美东莞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6-25 16:27:31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2562
等待回复:1天16小时24分
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社区流洞2路39号内的两个电梯机房,夏季白天大多数时候机房温度超过40度,超过了电梯机房运行的安全温度,极易造成设备加速老化或者故障。要求依法责令电梯使用管理部门通过加装空调等手段,将机房的运行温度控制在法定的五到40度。(你们在晴天的中午14点钟过来测就知道,电梯机房温度远远超过40度)
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关于电梯机房运行温度的规定及性质如下:

1. 具体条款与温度区间
该规则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的检验条件之一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0〕51号),电梯使用管理人(一般为物业管理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任人,必须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电梯安全运行
问政部门:黄江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