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变质不合格食品

用户HBqeA4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6-29 17:53:2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3308
处理用时:1小时12分
在超市买到腐败变质、霉变等不合格食品,可按以下方式索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34、14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未造成人身伤害:退货退款+惩罚性赔偿(价款10倍或损失3倍,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 现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63009174857501】已收悉。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已在热线登记(工单编号:042606291906356328701),该事项目前仍在正常办理中。待办理有进一步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
您也可以通过“东莞热线”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查询工单办理进度。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热线咨询。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