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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收租金,把便民厕所变“私家厕所”?东莞东坑镇这回复绝了!

用户PLOEDm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7-01 13:38: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3607
处理用时:2小时18分
近日,本人因需使用东坑镇丁屋村冰泉公祠旁边的国学文化园公共休闲空间的厕所,却发现大门紧锁。经向相关部门反映,收到的回复却让人大跌眼镜,不仅避重就轻,更是将公共服务设施彻底“私有化”。

【荒谬回复大赏】
相关部门的回复核心逻辑如下(见附图):

甩锅产权: 称该厕所是“冰泉公祠的配套设施,并非公厕”。

甩锅租客: 称厕所是否开放“由承租方决定”。

傲慢替代: 称“200米左右已设有公厕24小时开放”。

这种“踢皮球”式的回复,暴露了基层治理中严重的懒政思维:

第一,集体资产出租,岂能“一租了之”?
冰泉公祠作为集体资产,其配套设施在历史上长期承担着便民公厕的功能。村委会在对外出租获取收益时,为何不在租赁合同中保留“部分时段对外开放”的条款?为了商业租金,牺牲掉周边群众和游客的便利,把管理责任全盘推给以盈利为目的的承租方,这是典型的失职!

第二,“200米有公厕”不是降低服务标准的借口!
回复中轻描淡写地提到“200米外有公厕”。请问相关部门,对于老人、儿童、孕妇或突发急症者来说,200米是不是太远了?公共服务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便民最大化”,而不是用最低生存标准来搪塞群众。既然该设施具备排污条件,为何不能保留便民功能?

第三,既成事实的公共服务,不能随意剥夺!
该厕所此前已长期作为便民设施使用,群众已经形成了依赖。如今仅因租赁关系变更就切断服务,且未提供任何同等便利的替代方案,这是服务水平的严重倒退!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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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70114592623901】已收悉。
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280625174253751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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