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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步步高松苑老旧小区改造问题

樱桃红13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3 09:38: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4035
处理用时:8天3小时8分
主管领导你好:
       我是步步高松苑10座607住户,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我就想问问领导,能不能切实优先考虑一下我们外墙已经严重出现裂痕,而且严重漏水的房子呢?不要一刀切工程。
     现在我们的外墙严重出现裂缝位置处在7楼顶上的门楼,属于公共区域,按照正常公共区域,应该是整栋楼所有住户进行维修,但是很多住户抱着反正也不是我家漏水的态度,都是不肯出钱维修,很难达成一致,这就难为我们楼顶的两家住户,一到雨天,外面下大雨,我们墙面下小雨,严重到下雨的时候已经把墙皮都冲到六楼了,由于其他住户不肯出钱维护,我们两家住户已经自行维修,但是外墙涉及高额高空作业费用,我们申请维修基金也是处处受阻,根本无法跟其他住户达成一致,不是没有维修基金单了,就是住户不同意了,现在处在两难境地,现在屋内大面积进水,导致墙面发霉严重。
      希望负责领导能切合实际情况,优先考虑一下我们这种外墙有裂痕严重,而且导致漏水的房子。谢谢!
     我有录制的视频,不知道怎么上传。需要我可以提供。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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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莞城住建局了解,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根据目前现行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对供水、供电、排水、弱电、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改造、建筑外立面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改造内容按改造实施费用80%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其他类改造内容按改造实施费用50%的标准进行补助。同时需满足不超过3万元/户的补助标准。因此,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也需全体业主同意,共同承担补助外的改造费用。
    另外,莞城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7月8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住建局0769-2210097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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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回复跟没有回复一样,结果就是让我们自己去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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