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公然侮辱消费者、侵犯公民人格权!

奥迪a8L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7-06 12:14:15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94575
等待处理:6天6小时28分
事发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378号1栋
被诉方:东莞市福丰汽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65748678H;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叶**)后统一简称“福丰”。

事由:2026年7月6日咱如约到福丰取维修车辆,对方给到的福丰维修结算单中显示咱姓名旁标注了“抱怨客户”字样,于是咱及时找福丰要说法,结果仅得到推诿、狡辩的言辞,还美其名曰“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其如此的态度说明并不想和谐妥当的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咱只好先行离开。
福丰公然如此做法对咱的影响是巨大恶劣的,“白纸黑字”等形式的扩散时长、范围还有后续如何有效制止、消除对咱进一步不利影响还未知;
福丰恶意降低了个人的社会评价、“贴标签”式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侮辱、贬低消费者人格)。

诉求:1、福丰要拿出切实有效地方案来消除此事对咱不利的影响;
2、福丰要向咱出具正式书面致歉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3、福丰要赔偿给咱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问政部门:南城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