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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村道钢筋突起致车辆受损的赔偿诉求书

香飘飘要早睡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6 17:21:5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4625
已超时
关于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村道路设施缺陷致车辆受损的赔偿诉求书

本人现就7月1日在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村新田三路,因道路设施隐患导致车辆受损、村委拒不承担责任一事,提交书面诉求,恳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7月1日,本人驾车正常行驶至横沥镇田饶步村新田三路路段,全程谨慎驾驶、低速通行,已尽到驾驶员全部安全注意义务。行驶途中,路面突发钢筋突起隐患,无法提前预判避让,直接导致本人车辆右侧车头、车身及轮毂严重受损,造成实质性车辆维修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完全由道路设施管理疏漏导致,核心原因明确。该路段归属田饶步村委会管辖,由村委会负责日常养护、隐患排查与安全管理。事发路段存在多重安全隐患,路段右侧无路灯照明,整体路面灯光昏暗、视线极差,夜间行车存在极大安全风险。同时,路面突出的钢筋破损部位,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围挡防护设施,隐患长期裸露在外,未及时维修清理。该道路养护缺位、安全防护缺失,是造成本次车辆受损的根本原因。本人已低速慢行、规范驾驶,不存在超速、违规操作等过错,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本人第一时间向田饶步村委会如实反馈事故情况,说明道路设施缺陷导致车辆受损的完整经过,并合理沟通车辆维修费赔偿事宜。但村委会全程态度消极、敷衍推诿,拒不正视自身道路管护失职问题,无任何协商解决的诚意,坚决拒绝赔付本人的合法维修损失,处理态度恶劣,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道路管理相关规定,村委作为道路管护主体,对管辖路段的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日常维修负有法定责任,因管护不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为此,本人正式提出诉求:恳请督促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村委会正视管护失职问题,全额承担本人本次车辆受损产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妥善解决本次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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