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南城街道饭暖家莱蒙商中心店未落实明码标价,未公示额外收费

✪雨✪果✪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8 14:50:2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4961
等待回复:6天23小时17分
本人于近日上午到南城莱蒙商业中心饭暖家就餐,该店为称重式自选快餐模式,结算后菜品消费金额为22.42元。该门店仅在收银区域笼统公示素菜、荤菜两大类的计价单价,各个菜品保温档口没有设置独立标价签,没有标注每一道菜品对应的价格档位,无法做到货签对位,消费者在选菜过程中无法预估消费总额,很容易出现实际消费超出心理预期的情况。
除此以外,该店打包盒的收费标准也没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只有结算的时候才收取包装费用,属于未提前告知的额外收费项目。
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及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相关指引,经营者经营餐饮服务,应当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所有菜品价格、有偿服务收费都要提前公示。商家只公示大类价格,虽完成了基础告知,但没有达到规范经营的标准。
规范明码标价,让消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既能充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减少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纠纷,也有利于商家树立良好口碑,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此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门店进行提醒指导,督促其完善菜品一菜一签标价,公示打包服务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东莞的消费营商环境。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