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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电费1块2

♡💌♡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9 12:17:29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95181
已超时
1.本人自【2026年4月】起租住在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196号屋德升汽车养护站旁边的吉祥公寓,
房东收取: -电费: 【1.2元度】 【5元吨】 -水费: 
2.依据东莞市发改委官方价格: -居民合表电价:0.6259元度 -居民到户水价(含污水处理费):约2.8-3.2元吨 
3.房东,违反《价格法》《电力法》及东莞 市关于出租房不得加价收取水电费的规定。 投诉请求
问政部门: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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