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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滨海大道龙光九龙玺外围支路无严管标识,即时挪车仍被违停罚款200元,申请撤销处罚

微信用MAYkE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7-10 18:46:56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5431
等待回复:5天17小时18分
尊敬的虎门交警大队、阳光问政督办工作人员:
本人车牌号粤SXXXX,在虎门滨海大道龙光九龙玺小区外围辅道临时停靠,被判定为严管路段违停,罚款200元、记0分。现就本次处罚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1. 涉事道路属于小区配套外围支路,并非城市主干道,路段全程没有设置严管路段警示牌,路面也无黄色禁停实线,无任何视觉提示告知此处为严管禁停区域,驾驶员无法提前知晓管控规则,将无名支路直接划为严管路缺乏公示与标识依据。
​
2. 我收到违停抓拍短信通知后,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完成挪车,全程驾驶人配合整改,不存在拒不驶离、长期占道影响通行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驾驶人在现场并立即驶离的,应当优先口头警告,不应直接处以罚款。
​
3. 本次为移动辅警抓拍,无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劝离,抓拍完成后才推送挪车短信,未预留合理改正时间,执法流程存在程序瑕疵。
 
诉求:恳请贵部门重新复核本次违停记录,撤销该笔200元罚款处罚。
附件将同步上传:路段无严管标识现场原图、违停挪车短信截图。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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