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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住建局无明文法规强制业主签署承诺书才能恢复施工水电,多次投诉推诿

微信用NsjGR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21 04:03: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7178
处理用时:1天5小时38分
现主管部门额外增设要求,强制我提交建筑外墙恢复承诺书作为通电必要条件,本人就此提出法律层面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东莞市执行文件东建质安〔2022〕11号、东住建规〔2025〕15号两份专项管理文件,均无任何明文条款规定:要求业主预先提交整改恢复承诺书,才可以办理解除停水停电、复工手续。承诺书仅属于自前提下,将提交承诺书作为恢复用电硬性门槛,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则。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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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721114204195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您本次诉求反映的问题与历史工单【编号:042606232053483900701、0826070115202452101、042607020130149389701】内容重复,【麻涌】此前已作出明确答复。由于您本次未提供新情况或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对于正在办理或已办理完毕、且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提出的诉求,不再重复受理。且市民已通过信访渠道登记受理(信访件编号:WT4400002026070378971)。因此,为保障您反映的事项得到统一、高效办理,建议您继续通过既有信访渠道跟进处理后续事宜。感谢您对热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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