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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投诉大岭山城管分局行政不作为,搁置执法!

农民弟弟 来自: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6-07-21 17:09:1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7243
等待回复:9天16小时40分
针对大岭山城管分局本次回复提出异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查处违法构筑物,核查重点是该围墙、地面硬底化建设是否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地块权属确认并非查处违建的前置条件,不能以等待自然资源局权属复函为由无限期搁置案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执法案件存在法定办案时限,请书面告知向自然资源局发函日期、预计收函时间、本案最终办结时限。
3、依据《广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本次仅程序性告知等待复函,未对拆除违法构筑物的诉求给出实质性处置方案,现再次明确诉求:对百花洞新村七巷10号旁未经审批建设的硬底化地面、三面矮墙依法立案查处,依法责令拆除该违法构筑物,并向本人书面反馈最终处理结果。
该违建自今年五月至今投诉多次反馈仅得到程序性回复,迟迟不进入实质性执法流程。若本次仍然只做内部函询、不予立案查处,长期搁置案件,本人将整理全部沟通记录、现场证据,向新闻媒体进行线索报料,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曝光行政不作为问题,恳请职能部门正视群众诉求,依法履职尽快处理违建拆除事宜。
问政部门: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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