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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摊贩沟结乱摆摊

微信用wmdR9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27 19:26: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8201
处理用时:6天10小时8分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1日收到关于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时代城小区物业在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碧桂园小区的入口和小区商场外面的空地上,招揽外面的夜晚摆摊的摊贩,贵局房管所的在12345政府网站上的回复,但是没有对业主的诉求进行處理和回复處理意见,诉求如下:

1.     政府部门早已定性时代城公共区域的通宵摊贩摆卖严重影响小区住户生活,为非法经营活动,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第九项: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查处.要求房管所联合其他部门立即取缔这些晚晚摆摊的非法活动.

2.     要求时代城物业对这些摊贩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将采取的行动和结果通报全体业主和房管所 , 物业服务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未及时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在劝阻、制止无效时未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如果现在物业没有对非法摆摊的摊贩制止,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应该由物业的主管部门(房管所)对物业进行處罚.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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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7月29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7月29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6年7月2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塘厦镇花园街碧桂园小区的入口和小区商场外面的空地”附近路段,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分局工作人员现场约谈了摊贩负责人,对他们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以及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并将经营物品撤离,以消除影响。摊贩负责人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现场拍照取证。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分局工作人员要求属地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同时,我分局要求社区城管工作部人员积极宣传属地社区的临时摆卖点位置,鼓励流动摊贩到临时摆卖点进行摆卖,以实现有序规范管理。
 下来,我分局工作人联同社区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强对该处路段的占道经营行为的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对于查实的占道经营等问题,我分局将从严处理。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的信息,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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