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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追缴未收到公司责令改正文书

sunnyl2 来自:合肥市 发布日期2026-07-30 09:13: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8565
处理用时:7天4小时20分
公积金追缴因公司在消销中,已网上公示一个月,还未收到公司责令改正文书,麻烦确认并回复后续流程,公司法人在横沥开设了新公司。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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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您追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目前已完成核查阶段即将进入责令整改阶段,我中心经办人员将尽快向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为您补缴住房公积金。案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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