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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公租房软装配套全额收取租金,设备老化拒不承担维修义务
踮起脚看日出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7-30 15:27: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8657
本人住址: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南朗路 15 号生态园公租房 5 栋 2105 室 本人为生态园公租房租户,每月固定缴纳 300 元软装配套租金,租赁空调、床、床垫等家具家电。该批软装设备投入使用至今已近 10 年,设备普遍老化。 物业在住户群答复称,软装租金为合同约定项目,签约前已告知。但现实矛盾为:物业持续全额收取软装租赁费用,配套设施发生自然老化故障时,要求租户自费维修,物业不承担维保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 712 条,出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自然损耗产生的维修义务。物业收取家具家电租赁费,却不履行配套设施养护义务,权责严重不对等。 本人 2025 年、2026 年多次通过 12345 热线反馈该事项,工单转交物业后仅收到格式化回复,问题始终没有妥善协调解决。现正式向公租房主管部门提出诉求(二选一): 1、督促物业承担软装设备自然老化故障的维修养护义务; 2、若物业不承担维保工作,请按照设备折旧情况,对应减免软装配套租金。 恳请主管部门介入协调,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73017035932801】已收悉。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0426072115012568625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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