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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小区个人申报安装充电桩事宜

毛平1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31 10:25: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8754
处理用时:12天4小时43分
寮步镇横坑新天地华庭小区河边一长排停车位,小区内住户个人申报安装充电桩,物业告知此排停车位产权属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用,小区物业多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允许安装充电桩,均未得到批准。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国家政府机构,理应大力支持国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便于民。为什么不被允许?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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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该停车位产权不属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所用,市民需要在该停车位安装充电桩,需要提供车位产权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目前市民因为无法提供停车位产权证明材料,造成无法报装充电桩电能表。建议市民和物业协商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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