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东莞交警乱开罚单
微信用0g5YJ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01 10:43: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8905
1. 依法撤销防伪码分别为657B857F47B6、18881BB37F84,违法代码1039的一笔机动车违法停车行政处罚记录; 2. 撤销该一笔处罚对应的200元罚款,清除违法记录,不录入机动车违法系统。 事实与理由: 2026年7月12日16时26分许,本人驾驶号牌粤S0Ⅴ59N机动车,停放于东莞市寮步镇黄沙河西路路段。本人停放车辆时,严格依照道路路面交通标线指示停放,车辆完整停放在路面施划的矩形停车泊位内部,车身完全处于车位线框范围内,未压线、越线占用行车道与人行道。该停车泊位并非残缺、模糊作废标线,泊位前后同向路段,连续施划了多组相同规格的停车泊位,属于市政规划设置的合法公共停车区域,并非随意占道停放。 事发停放点位周边,道路两侧及立杆位置,未设置任何禁止停车、临时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牌,路面也没有施划黄色禁停网格线、黄色禁停边缘线,不存在法定禁止停放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本人作为普通机动车驾驶人,仅能依据路面清晰可见的停车泊位标线判断停放合法性,在有明确停车泊位、无禁停警示标志的前提下,将车辆停入规划车位,主观上不存在违法停放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占用道路、妨碍其他车辆与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形,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要求。 本次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未结合现场实际交通标志、标线综合判定,忽略了路面合法停车泊位这一关键事实,错误将泊位内合法停车行为认定为违法停放,作出违法代码1039的处罚,属于案件事实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处罚结果明显不符合客观实际。因事发后本人未留存现场照片,恳请复议机关安排工作人员实地勘查寮步镇黄沙河西路该事发路段,核实现场停车泊位、禁停标识设置情况,还原客观事实。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出警调查,发现黄沙河西路已设有禁停标志牌。据悉,该路段原有的停车位已铲除规划为非机动车道。设置非机动车道后,交管部门多次收到群众举报车辆占道停放,导致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无法正常通行,需要交管部门整治违停车辆。前期,交管大队多次对该路段占道停放车辆张贴《温馨提示》,劝告车主规范停车,但仍有较多车辆停放在该处,故交管大队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核查市民取证图片,交管大队于7月12日15时40分对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发送信息通知车主驶离,于16时25分该车辆仍未驶离,故将该宗违停图片上传系统。于8月6日17时50分许,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了解情况,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作详细解释工作后,您表示理解。
3参与
3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