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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无故违章(未戴头盔)

我爱东莞ill 来自: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8-02 17:21: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095
处理用时:8天15小时40分
本人东莞AG8298号牌电动自行车于2026年07月31日19时06分在东莞市东坑镇东兴中路彭屋路段实施了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已被监控设备记录。
问政部门: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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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在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东坑交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于8月9日电话联系市民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由于监控设备对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识别错误,误拍成市民的“东莞AG**98”电动自行车号牌,因此向该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手机号发送违法短信,我队已对误拍的违法记录进行驳回处理。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7:00)致电东坑交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电话:83385933,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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