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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的保护伞
用户S84knp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8-02 23:04: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142
东莞市塘厦镇石马南天路塘厦段7号7A,违建从4月至今违建没有挂建设许可证,施工证。投诉多次被塘厦执法局包庇称有证不按规定挂在施工显眼的位置,多次投诉市长热线塘厦执法局一直在包庇现已建到九层,望监察局纪委查处石马村第一责任人都怀疑是保护伞,还市民一个合法的答复,对正义的投诉人保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8月4日电话与您联系,由于多次联系无人接听,因此未能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8月4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一、关于市民反映“塘厦镇石马村南天路7号7A违建”的问题,据调查了解,该建筑已取得《东莞市塘厦镇民房建设施工证》,准建层数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约谈施工人员,并联系涉事负责人,对其进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责令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建设。同时,要求属地社区严格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并落实跟进建设情况,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2026年8月4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目前,该建筑建至6层,暂无发现超层建设。 二、关于市民反映“没有挂出准建证、施工许可证,其怀疑塘厦执法局处理相关人员有存在包庇行为”的问题,已联系建筑当事人,要求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横幅悬挂。 我分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市民反映的事项,并严格依据“两违”专项治理相关方案及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执法程序合法、适用依据准确,并无不当。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和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查实的施工扰民等行为进行从严处罚。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326866169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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