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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印象瑞达物业监控室无证上岗且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WZB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03 20:56:2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313
5月18日有户业主家因家电问起火当时很大浓烟弥漫在过道且印象消防室消防联动是失效的,烟雾警报器都不会报警,遮住监控室窗户是违法消防法28条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关于市民反映5月18日业主家起火未引发烟雾报警器报警的事宜。经调查,当日10时38分,物业收到7栋1单元一住户厨房油烟机起火信息,随即到场进行灭火。10时48分,物业与业主将现场处置完毕。由于现场火势较小,烟雾主要通过厨房窗户向外飘散,未触发外走廊烟雾报警器报警。5月19日15时,物业联系消防维保单位对起火楼层烟雾报警器进行测试,消防主机正常显示报警。接到投诉后,我大队工作人员再次要求物业对烟雾报警器进行测试,消防主机正常显示报警。(二)关于市民反映违法消防法28条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物业监控室窗户不属于上述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我大队工作人员已于8月7日对市民进行电话回复。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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