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校园安全

Ericdod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04 15:01: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422
处理用时:46分36秒
2026 年 3 月 21 日 13:40,下午上课前,我孩子在凤岗实验小学5年级2班 教室内被同班同学推倒撞击窗台,造成恒牙门牙断裂。事故发生在校内上课前管理时段,当班老师当场知情,但未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直至当晚孩子回家我才知晓受伤,学校未履行学生伤害事故即时告知家长的法定义务。
事发后学校长期消极处理:事发一个月(4 月 22 日)我主动联系班主任,要求组织双方家长协商赔偿;5 月 19 日班主任、学校书记仅单独约谈我,未通知肇事方家长到场;6 月 25 日学校再次要求我单方面到校沟通,全程从未组织双方家长面对面调解;肇事学生家长仅事发当天简单询问伤情,后续彻底失联,学校未督促对方家长出面协商;校方多次单方面提出明显不合理赔偿方案,偏向肇事方,未公平居中调解。门牙为恒牙,断裂后无法再生,终身需要牙冠维护、定期修复,后期种植费用高昂,对孩子容貌、口腔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事件至今近半年,学校推诿不作为,问题始终无法妥善解决,本人全程保持克制沟通,多次配合学校协调均无结果。
而后本人在阳光问政投诉凤岗教管中心后,组织过形式主义的协调。然后回复本人的信息均是不实的信息,肇事家长只是在你晚上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到家有过看望,此后在无联系和主动洽谈协调解决。孩子在学校是13:40分受伤,我方家长是在下午17点30分左右才收到信息。我孩子是首先在学校坐好了准备上课,对方孩子主动挑起,然后导致我孩子受伤。学校和凤岗教管中心将责任撇的一干二净。完全不负责任。我只是希望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804155516608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与阳光网工单(编号:28072616515769701)内容重复,【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此前已对该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您可以微信搜索“阳光问政”小程序,或下载“知东莞”APP找到“我的问政”查看工单办理情况。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