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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铺私自出租公共停车位给摊贩占道经营

用户50GdCB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05 13:51: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595
处理用时:54分34秒
尊敬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现反映:清溪镇公益街与北横街长期存在违规问题。
临街商铺将门前市政规划公共停车位私自收费出租给流动小贩摆摊经营。市政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市民共享公共资源,商铺无权属、无权对外出租牟利。
由此衍生多项乱象:

1. 摊贩长期占用车位占道摆卖,周边居民、市民“一位难求”,频繁引发停车纠纷。

2. 摊贩经营产生大量油污、垃圾,地面油渍污染市政路面、下水道井盖,油污流入排水管网,容易造成管道堵塞、污水外溢。

3. 部分摊贩使用报废三轮车、私装地锁长期霸占车位,进一步加剧公共资源被侵占。

4. 摊位临近居民楼栋,经营噪音、油烟持续扰民,严重影响楼上居民日常生活。

5. 此前市民多次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该点位问题,事情未得到解决。

依据市容管理相关法规、《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任何个人、商户禁止私占、转租公共停车泊位,严禁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占道经营。

现诉求:

1. 城管、交警部门联合到场核查,依法取缔占道摊贩,拆除私设地锁,清理占位报废三轮车;

2. 约谈涉事商铺,制止商铺违规出租公共停车位牟利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3. 督促清理路面积存油污,消除市政管网污染隐患;

4. 在该重点点位增加夜间常态化巡查(摊贩多出摊时段),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5. 请平台跟进督办,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向市民正式回复。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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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80516044348801】已收悉。
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0426080220021133607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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