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社区田厦路,高圆路严重交通堵塞,社会车辆占用车道停放,小摊小贩占道经营

还在想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08 00:20:36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9990
等待回复:8天0小时28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随意停放机动车;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道路不得被停放车辆侵占,保障道路通行功能。
 
现恳请交管、石鼓社区相关部门:
 
1. 赴田厦路、高圆路实地勘查取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占道违停车辆开展执法处置;
​
2. 在早晚高峰重点时段增加常态化巡逻管控,可启用流动抓拍,形成长效监管,避免乱象反复反弹;
​
3. 结合社区现状完善停车管理举措,疏导停车需求,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权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问政部门:塘厦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