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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房管所只纠正危害、不处理问题导向
用户Z9do3U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17 12:51:05
状态:
待处理
编号:601267
茶山房管所只责令中介删除:网上挂牌房源、房屋实拍照片、户型图等全部房源素材,要求不得继续传播这套房子资料 。 ⚠️重点:“责令删除下架”属于【责令整改】, 只是纠正危害,不等于行政处罚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要法律干什么?要法规干什么?要监管部门干什么? 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35条) 中介擅自对外发布没有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住建部门可以两类处理: 1. 轻:责令限期改正(删除下架,就是现在给你的处理) 2. 重: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签、罚款1万‑3万元(这才是行政处罚) 。 茶山现在只做了最轻的“责令删除整改”,没有启动罚款类行政处罚。 部门的逻辑:你们采信了刘女士以及房产中介公司放盘的说法,认定属于第三方个人上架,不完全归责中介严重违法,因此只做整改,不做罚款处罚 。 要求作出行政处罚 1、书面提交诉求,明确两点: 1、本人从来没有出售房屋意愿,没有出具任何书面委托书给中介公司。 2、中介公司获取房屋照片资料,未经房屋产权人许可,还带人上门看房,属于擅自发布房源。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35条,请求茶山房管所依法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书面告知我调查、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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