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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农村宅基地经营油炸食品油烟味扰民

微信用DSoIw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8-18 12:23: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1434
处理用时:14天2小时33分
您好,我要投诉:东莞市石排镇新曾村东二巷二号,店名:一炸二拌油炸食品店。
该门店开在农村宅基地村民自建房内,房屋原本是村民住宅,没有经过审批擅自改成油炸餐饮店,属于违规住改商。房屋没有专用排烟管道,傍晚营业时大量油烟低空直排,浓烈气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居住。
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用途管制规定,以及今年8月15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油烟管控条款,请相关部门在经营高峰期上门联合核查,核查房屋能否合法经营重油烟餐饮、油烟排放是否合规,并依法处理。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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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违规在农村宅基地开店”的问题。市民提及的《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该法典适用于新餐饮店,非法典施行后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
2、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规〔2026〕1号)文件精神,没有禁止农房用于经营活动,实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3、关于油烟排放问题。自首次接诉以来村委会已联合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排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等部门多次到店铺现场检查处理。经市场监管分局核查,该店铺能够出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城管执法分局核查,该店铺已安装商用油烟净化设备,并对排烟管道进行了多次整改。此前,城管部门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店铺油烟排放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规定的标准范围。前期,2026年6月9日,我村开展相关调解工作,市民提出改变净化器管道出口方向,不朝着其房屋方向。后租客已对管道出口改向,但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不同意。
市民如仍对检测结果存有质疑,建议法律途径解决,法律咨询电话12348,如有疑问,请联系石排村委会,联系电话:8665155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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