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公积金追缴已确认应缴数额2个月,答复称即将出具责令改正文书,请明确立案编号及文书出具时间
娃哈哈哈哈哈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21 22:47: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2013
本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追缴,原12345诉求编号:042608122232271995101。 本人早已收到并确认《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核算金额已经固定,距今已满两个月。 2026‑08‑21收到12345闭环回复,公积金中心回复写明“已完成核查阶段,即将进入责令整改阶段,经办人员将尽快向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 该回复仅使用“尽快、即将”模糊表述,没有告知案件立案编号,没有明确责令法律文书具体出具、送达的时间,也未出具书面延期理由告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相关规定,事实、金额核查确认完成后,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文书。没有该法律文书,后续无法开展催告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人的追缴权益无法落地。 现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问政,请书面公开答复以下3项问题: 1、该公积金追缴案件是否已经正式立案?立案编号是多少? 2、《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计划于何年月日制作完成并送达用人单位?请给出明确日期,不接受“尽快、即将”等模糊答复。 3、若本案确实需要延期办理,请说明法定延期事由,并告知最长办结期限。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8221044137901】已收悉。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已在热线登记(工单编号:042608211020104204401),该事项目前仍在正常办理中。待办理有进一步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0参与
0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