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9号1日起施行

生活会更好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08-22 16:16:2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02064
等待回复:10天23小时49分
请问下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提到乱扔垃圾事项
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设摊经营,请问下夜间各镇街的各村(社区)占用公共场地;例如:塘厦镇的花园街广场(场内)、田心金正合百货(人行道)、石马建设路、高丽六路至高丽七路(人行道)均占用公共场地设摊经营。以上是不是属于违反条例了
问政部门:塘厦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