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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28083115572555501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四)属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等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向相关单位反映。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法院相关部门反映。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請提供具體的投訴電話或者投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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