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第二次反馈)洪梅洪屋涡村养犬不牵绳

用户kwMoKB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08 18:52: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5253
处理用时:7天2小时46分
第二次反馈了,之前反馈过一次,相关部门回复说“已对该区域的犬只持有人进行普法宣传”,但目前来看并没有效果,望有关部门继续跟进处理。
问政部门:洪梅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反映情况后,我局工作人员到事发地(洪梅镇洪屋涡村新锋燃气店)找到店主,了解到犬只是该店主饲养,店主平常有放养和未牵绳的情况。对此,我局对犬主进行普法宣传,督促其要落实好犬只管理责任,明确要求佩戴牵引绳,看护好犬只,防止出现犬只追逐行人的情况,如违反《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及时依法处置。犬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会看管好自己的狗只。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对该路段加强巡查,提升日常犬只治安管理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洪梅公安分局,联系电话:0769-8884134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5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