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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一餐饮店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游客QLV79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9-09 21:40:2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05477
已超时
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保利海棠一区陈记横县鱼生违规在店铺侧边露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毫无防护措施,楼上是居民住宅,存在爆炸火灾隐患,法律规定高层商住楼底商应使用管道燃气,严禁使用液化气钢瓶,更加严禁在门口人行道、街边日晒雨淋露天使用、摆放液化石油气钢瓶,现要求燃气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到场核实查处,责令整改!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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