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一餐饮店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保利海棠一区陈记横县鱼生违规在店铺侧边露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毫无防护措施,楼上是居民住宅,存在爆炸火灾隐患,法律规定高层商住楼底商应使用管道燃气,严禁使用液化气钢瓶,更加严禁在门口人行道、街边日晒雨淋露天使用、摆放液化石油气钢瓶,现要求燃气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到场核实查处,责令整改!
微信
新浪微博
qq好友
qq空间
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温馨提醒:评价1-2星为不满意,3星为基本满意,4-5星为满意。十天后不作评价,系统默认“基本满意”。
请选择原因(必填)
违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内容
涉嫌广告推销、欺诈等不良信息内容
涉及人身攻击、骚扰及泄露个人隐私的内容
散布谣言、不实信息及扰乱破坏社会秩序及稳定
其他可能会导致用户不适的内容
其他原因
图片证据(必填最多三张)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