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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一餐饮店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在火灾爆炸隐患

游客QLV79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9-12 17:16: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6055
处理用时:6天1小时25分
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保利海棠一区陈记横县鱼生违规在店铺侧边露天摆放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并且晚上结束营业后石油气瓶就这样放在室外过夜,毫无防护措施,楼上是居民住宅,存在爆炸火灾隐患,法律规定高层商住楼底商应使用管道燃气,严禁使用液化气钢瓶,更加严禁在门口人行道、街边日晒雨淋露天使用、摆放液化石油气钢瓶,举报后洪梅城管上门劝导整改,但毫无效果,该商家只是敷衍城管说会搬移,实际依然我行我素,没有任何整改措施,石油气瓶从来没有搬移过,现要求燃气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到场核实查处,责令落实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问政部门: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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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工作人员于9月16日15时致电您,无人接听。2026年9月16日下午,洪梅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保利海棠1区横县鱼生,现场发现露天摆放1瓶石油气,工作人员已责令横县鱼生餐饮店负责人搬走该气瓶,现已搬走。如有疑问,请致电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洪梅分局888400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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