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要求拆除违建,恢复原状

正义阳光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14 18:22: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6578
处理用时:6小时36分
户主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将其入户门向外移出,占用公共走廊,将公共区域改为自家玄关使用,占用业主共有公共走廊,并在公共走廊摆放鞋柜,严重影响投诉人正常通行,请城管部门依法对被投诉人擅自外移入户门的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拆除外移部分,将入户门恢复至原规划设计位置。该户行为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八十八条,《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属于违法建设并侵害相邻权。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91512193532501】已收悉。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已在热线登记(工单编号:0826091507321882401),该事项目前仍在正常办理中。待办理有进一步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