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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网资费标准不合理、要求重新核定并补偿已缴费学生的问政

1223/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9-20 13:28:58 状态: 待处理 编号:607674
等待处理:10天8小时2分
我校校园网资费为 300 元年(2Mbps)、400 元年(20Mbps),折合单价 12.5 元与 1.67 元  Mbps  月;同期东莞社会家庭宽带千兆约 0.13–0.15 元  Mbps  月。

即:我校 20Mbps 档单价约为社会宽带的 10 倍以上,2Mbps 档超过 80 倍。同样约 400 元的年支出,社会宽带可得 100Mbps 以上,校园网仅 20Mbps。

《价格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请学校说明现行资费的定价依据与成本构成。

诉求:
1. 将 20Mbps 档年费调整为 100–150 元;或年费不变,将带宽提升至 100Mbps 以上;
2. 对已缴费学生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多付部分予以退还或折算为服务期延长(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
3. 对在迎新季被限速促使续费的学生,全额退还该次费用。

请予书面答复。
问政部门: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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