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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违规加价

微信用Vxa3v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20 17:20:50 状态: 待处理 编号:607727
等待处理:9天21小时3分
我8月6日入住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53号大拇指公寓。房东违规加收电费 1.3一度电责令整改:要求房东立即停止违规收费,电费单价调整至政府规定标准(约0.6259元/度)。
· 退还差价:要求退还自入住以来多收取的电费差额。
· 依法查处:要求对房东的违规加价行为进行查处。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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