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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企业女职工产假法定天数及待遇的书面问询

朱女士在广东 来自: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6-09-22 12:39:22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08061
等待回复:9天23小时17分
东莞市长安镇企业女职工产假法定天数及待遇的书面问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镇人民政府:

本人现就东莞市长安镇企业女职工产假的法定天数、奖励假执行标准及工资待遇问题,向贵局提出书面问询。请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予以书面逐条明确答复。本人不接受仅以电话方式回复,也不接受仅指引至某网站自行查阅,请在本平台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

一、问询事项

1. 东莞市长安镇企业女职工顺产,法定产假总天数是多少天?本人了解到,广东省现行标准为:基础产假98天 + 奖励假80天 = 178天。请贵局书面确认:东莞市长安镇是否统一执行178天标准?企业是否可以自行缩短?

2. 难产(如剖宫产)情况下,产假总天数如何计算?本人了解到,难产增加30天,即 98天 + 30天 + 80天 = 208天。请贵局书面确认这一计算方式在长安镇是否适用。

3. 80天奖励假是否为法定强制假期?长安镇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在长安镇企业不执行80天奖励假是否违法?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请贵局明确:东莞市长安镇企业是否必须执行这80天奖励假?

4. 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谁承担?是否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本人了解到,80天奖励假不在生育保险津贴支付范围内,该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请书面确认:东莞市长安镇是否执行这一规定?

5. 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是否包含80天奖励假?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为:顺产98天、难产增加30天,不包含80天奖励假。请贵局书面确认东莞市长安镇是否执行该标准。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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