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12345镇一级处理偏向协调

微信用GmodX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24 16:44: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8513
处理用时:21天1小时47分
本人对塘厦镇房管所本次工单答复不认可,申请督办。
事由:本人为法拍房买受人,房屋过户前原业主遗留物业费,拍卖公告明确由原业主承担。本人已经书面告知物业,本人无义务代付历史欠费,要求物业向原业主追偿。
但东莞市万捷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莲湖广场服务处,在明知我不是欠费债务人的前提下,持续向我推送历史欠费账单、微信反复催收,电话骚扰,该行为属于违规骚扰,并非单纯双方物业费债务民事纠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不得向无债务关系第三方催收他人旧欠费用。物业所谓“系统未变更、不知道法拍”不能作为持续骚扰的理由。
请求主管部门:
 
​1. 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向本人发送针对原业主历史欠费的催收单据、信息;
​
2. 督促物业依法向原产权人主张旧物业费,不得继续向买受人催收;
​
3. 对物业违规不当催收行为核查并监管。
证据:拍卖公告、书面告知记录、微信催收记录、报警回执。
问政部门:塘厦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09月30日与市民取得联系,并于10月15日对诉求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物业公司反馈:经核查,自 2026年10月起物业管家未向该业主推送催费账单。D-152*房业主于 2026 年 9 月 13 日向物业提交房屋相关资料,物业未对该户 2023 年 9 月至 2026 年 7 月期间产生的欠费开展催收及单据推送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房管所,联系电话:0769-87881388。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