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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拍客

用户IRWrgy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10-19 21:04: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12485
处理用时:7小时0分
前车一直慢吞吞的开着,后面也压着一堆车,我想要往前面出口,就超车了压了实线,但是并没有造成危险快速地通过啦,他看我往前开超越了他,他也快速往前冲,我怀疑他就是故意的。是职业拍客,望有关部门审查他的记录仪全过程。
问政部门: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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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内容已收悉,现由城市快速路大队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核实,举报人是在“东莞随手拍”微信小程序举证:涉事车辆(粤S***88)驾驶人于2026年10月15日在环城东路路,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东莞随手拍”系统目前并无任何对举报人的金钱奖励机制,不存在您反映的“职业拍客”说法。
  二、违法查处情况。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依据上述法规,城市快速路大队在“东莞随手拍”平台收到群众举报小车(粤S***88)驾驶人,于2026年10月15日7时32分许在东莞市环城东路段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行车记录视频证据材料,经办民警经认真审核,比对事发路段前后电子卡口拍摄设备照片后,确认上述视频证据反映的车辆号牌、违法地点、时间等信息无误后,按系统要求截取四张视频截图作为证据图片,确认涉事车辆驾驶人上述“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事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城市快速路大队依法对涉事车辆驾驶人作出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以上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如对处罚有异议,建议自处罚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单位:东莞市司法局,电话:0769-22831359,或使用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进行申请)。
 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意见。以上调查及处理情况相关部门已致电您进行反馈,表示仍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已告知您可在效期内申请复核,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烦请拨打城市快速路大队办公电话:0769-22265006进行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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