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关于七宝一居物业电梯改造收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投诉
yxliu80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10-20 17:16:58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12620
【请转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七宝一居物业电梯改造收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投诉 投诉请求: 1、依法对被投诉人收取电梯改造分摊费用时,仅公示总价、未按规定公示分项收费明细的行为立案调查; 2、依据《价格法》及《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责令被投诉人限期向全体业主公示该项目的详细分项收费清单(含设备费、土建费、安装费等),并依法处理。 3、核查该电梯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是否已依法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以及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评估。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东莞市南城区七宝一居业主。此前本人曾就同一事实投诉(原工单编号:28102010574670701),但平台将工单错误归口至住建局处理并答复。因住建局对价格违法行为无行政处罚权以及对电梯无法做安全评估,现依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贵局负责依法处理物业服务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定职权,特向贵局重新提交投诉,请勿再转办住建局。 被投诉人东莞市东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期发布《关于电梯改造项目业主表决及缴费事宜的通知》,要求业主缴纳分摊费用。但该通知仅公示了单台23.97万元的总价,未在标价之外公示任何分项明细。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且收费应分项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仅公示一个总价,业主完全无法判断费用构成的合理性,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及违反明码标价义务。 恳请贵局依法履行价格监管职责,纠正物业违规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附件: 原工单错误归口住建局的回复截图(证明已通过其他渠道反映未果) 物业发布的电梯改造缴费通知照片(证明仅列总价) 美林湾同型号电梯分项报价清单(作为同类项目应明码标价的参考)
0参与
0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