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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非法侵占

莹宝宝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10-22 13:21:2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12946
处理用时:6天2小时2分
东莞市桥头镇田新村友谊路附近的公共停车位,附近一些商铺长期用电动车非法侵占公共资源,常年存在私自侵霸位置,且店铺态度恶劣,拒绝挪走,交警现场处置挪走后不久,又继续用电动车霸占车位,严重影响居民停车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严肃处理
问政部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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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桥头镇交管大队、城管分局回复如下:
一、2026年10月27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市民反映友谊路田新路段车位占用问题,我队已安排路面执勤人员加强友谊路巡查,对占用车位的非机动车进行撤离。
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我分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10月22日16时44分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确认您的诉求。我分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10月23日11时12分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并于10月23日至25日期间持续安排人员对该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部分商铺存在利用物品及电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工作人员已现场要求相关商铺负责人将占道物品收回店内,不得继续占用公共停车位,并建议相关人员规范停放电动车。2026年10月26日,我分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复查,暂未发现商铺使用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下来,我分局将继续加强该路段巡查,及时劝导处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相关问题。
目前我分局设有24小时值班制度,如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451278或通过致电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也可以联系桥头交管大队,联系电话:83431833。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用户65It7s10-22
    你要现场录得物,然后报交,报警用占用公共罪处理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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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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