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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平镇集体物业楼顶光伏租赁项目中标企业逾期未并网违约的情况说明

热心市民159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22 17:51: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13012
处理用时:6天1小时19分
兹有常平镇袁山贝村集体物业楼顶光伏电站租赁建设项目,该项目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规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价中标,程序合法、交易合规、合同真实有效。现就中标企业严重逾期未完成并网、构成根本违约,损害村集体资产权益的相关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袁山贝村崩江组思源路29号、思源路46号、商业街243号厂房屋顶光伏项目
交易平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专栏)
竞价成交日期:2026年7月6日
合同核心约定: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光伏项目全流程施工、验收及并网运行;同时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明确:竞得人须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光伏项目的报批手续(包括光伏报装用《物业办电信用报告》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完成光伏电站建设和并网运行。若未能完成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楼顶租赁物业、终止项目合同。
二、企业违约事实情况
本项目合同应已于竞得人交易报价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正式签订,截至本情况说明提交之日,已超出合同约定的并网期限。
该企业行为已完全违反双方合法签订的交易合同及村集体资产履约管理要求,属于严重、根本性合同违约。长期逾期不并网,不仅造成村集体物业楼顶增加防水补漏费用,持续损害物业承租方分享绿色电能的红利和行业竞争力。
三、申请监管介入事项
根据《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及村集体资产交易履约监管相关规定,贵局为本镇村集体资产合同履约、交易行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主管监管单位。现特向贵局申请:1.介入核查本项目违约事实,确认中标企业逾期未并网的违约行为属实;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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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经了解现回复如下:2026年10月28日,我村已电话联系事主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就该项目袁山贝村崩江组思源路29号、思源路46号、商业街243号厂房屋顶光伏项目中标企业逾期未并网违约问题作出解答,该中标企业在中标结束后已完成合同签订,正开展申报光伏项目的有关报批备案手续,目前仍未完成报批以及实施后续施工验收并购工作,如您有其他疑问,请联系袁山贝村委会,联系电话:83331631。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常平镇袁山贝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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