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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督办

黄进华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25 13:46:0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13421
等待回复:9天23小时45分
1,良平社区与金地物业签的临时合同,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最长9个月,9个月后没有征得三分二以上业主同意,合同无效,为何良社区不赶走金地物业,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2,新天地华庭小区脏乱差,闲人随便进入,星期六,日允许施工,允许收废品
3,露天停车场收益被金地物业私吞多年,严重违反民法典282条规定,公然对抗国家法律,
4任由一楼业主破坏绿化,造成小区绿化相比尚佳时期绿化少了30%
以上问题已经反影n次,相关部门莫视民意,甚至协助金地物业逃避责任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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