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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街18百合苑负一楼车库长期闲置不开放,请核查验收状态、公开巡检记录并划清监管责任

用户H7ajMm 来自:兰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27 15:10:4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13768
等待回复:9天19小时53分
问政部门: 东莞市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请求: 东莞市东城消防救援支队、东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本人系东城街道堑头路72号花街18百合苑业主。小区交付逾十年,负一楼车库(兼人防功能)长期闲置、从未开放使用。该车库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和人防专项验收、由谁承担法定维护责任,业主多年无从知晓。同时,物业将一楼业主共有区域圈占为对外收费停车场,而本应提供停车服务的负一楼却长期不开放,反差明显。

现提出以下诉求:

一、核查验收状态。 请贵局查明:该负一楼车库是否包含在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范围内,人防专项验收是否完成、何时完成;如未验收,卡在哪个环节,开发商是否履行组织验收的法定义务。

二、公开巡检记录。 依据《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请公开东城街道住建部门对该人防车库近年度的维护管理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结论、是否发现“出入口长期未开放”等异常、是否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如近年无检查记录,请如实告知。

三、认定未开放状态并划清消防监管边界。 请从人防维护管理角度认定该长期未开放状态是否经过批准、是否导致工程无法接受监督检查和快速启用。请抄送市消防救援支队核查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并明确消防监管责任归属,避免相互推诿。

四、同类问题已有处理先例。 苏州某人防车位不向业主开放,国动办罚款13万元;无锡新吴区人防办对长期未开放项目约谈负责人并开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周内恢复出租;深圳宝安某人防工程出入口设障,住建局责令改正并罚款。请贵局参照上述路径,对本车库长期闲置不开放启动实质核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合并调查一楼圈占停车场。 请核查物业是否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公共收益是否公示,并责令其就负一楼长期无法使用的原因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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