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人在3月底在奥园城市新天地缴纳了订房诚意金,后来了解到该房型宣传为商住两用住宅,但是规划用地实际是办公用房,房产证出证为办公楼性质,故在4月初申请退定金。当时奥园方面表示半个月左右会退回。截止4月17日,两周已经过去,家人追问退定金进度,奥园方面回应的进度含糊,回应的态度让人受气,“说好的半个月过去就过去了,不到账能有什么办法,又不是不退给你。”家人交的定金不多,2000元,奥园不缺这2000元退,就算不退我们也不心疼,只是这过程受到奥园方面的气,实在让人不好受。作为事件关联方,家人问一下处理退定金的进度,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合法,从道理层面上来讲合理。而作为事件另一关联方的奥园城市天地,好好说清楚进度处理好问题难道不是合情合理?至于说话这么难听?话是不能好好说?在这里也请樟木头房管所帮忙评个理,奥园方面原来退个定金是需要“不断找领导沟通才能办好的”,和他们方面沟通是问多几句都奥园品牌响亮,所以对待老百姓维权强势一点也是符合自己的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