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于6月16日曾对万江尚峰温莎堡1号楼2单元1001违建事宜进行反馈,得到万江信访办的回复是“经调查,1号楼2单元1001户经尚峰广场物业管理处同意进行装修施工,装修中向外平移入户门占用公摊面积约4平方,物业管理处已作出制止,现场未发现有相关施工行为,特此回复!”,也曾致电给城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万江中队致电过,表示已下责令整改书给相关业主,物业也已循例停工了5天,事后,业主却坚持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违建施工,完全无视贵局以及区府部门法律警告!! 该业主如今直接在违建范围处横装木门,在内偷偷施工,对此,之前的投诉以及责令整改难道就是虚设?以下有几点建议及问题想进行反馈: 1.之前信访回复表示没有进行相关违建施工行为,如今业主设置的大门情况,是否已经存在构造违建行为?大门过后的大概3平方米地方是所有业主公共地方,理应马上回归原位,进行装修施工! 2.相关城建部门有否工作做到位,通知该业主责令整改,有否凭证,该如何核实?如今调查,理应拍门直接入内进行监管,并且带上物业进行制止! 3.该业主存在多次尝试私下私聊各邻居业主,希望通过非法私下手段进行私聊解决,有相关通话记录等记载,业主存在私下行贿挪占公共地方动机所在,更表示那是自家过道,与其他人无关。 4.建议万江信访及城管部门到现场监察,并不是走马刮花走形式,更需要做到位,邻居业主们都可以共同到现场监督执法情况!根据热线以往信访,都有相关信访人员调查照片公示,何解上一次却只有简单几句文字?! 5.希望该监管部门可以努力做到位,必须致电联系并且发函给1001业主本人,并且马上责令其大门归还原位。 5.【东莞城管局】根据《关于界定小区业主占用门前公共通道是否属于我局查处职能的请示的回复》(东综管函[2016]527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公告我局只负责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包括两种行为:一种是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行为,一种是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这都是发生在建筑工程竣工之前的违法建设行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就进入了产权登记的程序,经过产权登记的物业,就属于《物权法》保护的范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共用的部位是属于业主共同共有的物业,属于业主各自产权证中公共分摊的部分,因其不影响小区规划的容积率和外立面,不属于规划方面的违法行为。结合现场情况,该信访所反映的问题非我局查处职能。我分局已向万江街道房管所发了告知涵。如有问题,请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 针对上述短信,究竟,这个事情归属哪个机关单位负责,如今出现踢皮球? 在此恳求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做实事,并且根据上述几点进行一一作答,希望这次作答,不是简答的一个短信回复,我们几户邻居都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当面告知致电解决方法,真心希望,违建行为是知法犯法,该业主情况明显就是挑战法律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