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7日晚上8点多,我们十几个大学同学在清溪聚富路昌明酒店3楼KTV307房同学聚会唱歌,大约十点多离开,唱歌聚会大约2小时,期间叫了4打百威啤酒,2碟果盘,几盒酸奶,一些小食。结账时,竟然出现2750元的天价账单。本人当场提出异议,我说怎么又4个看房服务费,钟点费还500元,该酒店经理说:“我这里最低2个DJ,1个DJ500元。”最后我们结账2550元才得于离开。 该酒店乱收费,存在宰客欺客行为,我相信该酒店一定存在向其他客户乱收费的现象。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商家宰客欺客等恶劣行为。退还我们不该收的费用,并且给该商家相关的处罚,整顿该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