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进行高考,以便高三学生能有一个安全安静的环境进行备考,因此让在校其余学生离校,这是东莞市的统一要求。我校因没有高三学生备考所以不安排学生离校,仍留校进行正常学习。端午在即,本校放假仅两天时间,而据了解许多类似于我校情况的其余各校均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端午假期(共三天),因此本人在此提出反对。 从法律层面讲: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端午节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应放假一天,且由于本次端午节与周末相连接,共应放假三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其中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高中部端午不放假,是对我国法律的漠视,在当今法治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触碰法律红线。 从假期的意义讲: 1.假期能让我校师生身心得以休息和放松,缓解工作压力和疲劳。 2.假期能让忙碌老师和学生们有宽裕的时间做一做工作之外的事情。 3.假期可以走亲访友,陪伴孩子,孝敬老人等等。 端午假期对于学生的身体成长和心理成长起着良好作用,而减少端午假期我认为影响了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合理安排假期,不仅有以上优点,还可以减轻学习压力。 从端午节的意义讲: 端午节是中国民间十分盛行的民俗大节,过端午节,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习惯。在传统节日当中,论民俗之繁多复杂,或只有端午节能和春节可比拟,两节都有着祈福、消灾等礼俗主题,寄托了人们迎祥纳福、辟邪除灾的愿望。端午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综上,我认为按照国家法律要求放端午假期百利无害,相信学校不会是一个法外之地!希望有关领导重视法定假期的作用,切实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安排端午正常放假。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