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12月25日购买桥头镇山水江南嘎纳湾的房产,房子已收楼,不欠开发商任何资料,也不欠一分钱,到至今为止,通过各种沟通开发商一直不肯给我开房产发票,请求政府能帮拿回属于我的发票,我们全家的血汗钱就买了这一套房子,谢谢政府
编号:292751
2021-07-07 10:37:50
买房不给开发票
本人2018年12月25日购买桥头镇山水江南嘎纳湾的房产,房子已收楼,不欠开发商任何资料,也不欠一分钱,到至今为止,通过各种沟通开发商一直不肯给我开房产发票,请求政府能帮拿回属于我的发票,我们全家的血汗钱就买了这一套房子,谢谢政府
问政部门: 税务局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小丸子p0rPL: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92751)回复如下: 经核查,涉事开发商的纳税人名称为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信反映未及时开具发票的问题属实。经税务人员督促,该公司已经补开具了发票给您。该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已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局经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769—81026068。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