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城公办小学一名签署了三年合同的聘任制二类教师,几天前收到人事通知需要我“调职”,校内被突然“调职”的老师纷纷表示疑惑不能理解更加不能接受,我们当初进行二类教师考核签三年合同就是一心求安稳,话音刚落,没想到三年承诺未能兑现,一年的时间就把我们“调职”,学校给出的解释是教管中心说学校超出编制要裁剪人员,美其名曰“调职”,抱着万般不情愿的心态我们被“调职”了。 又过了几天,我们8月的社保都被停了???说新学校给我们续,结果新学校又说“暂时不要过来开会”,后面说够人了,不需要了。辗转了几所学校,确定东城没法接纳我这个三年合同的老师。 于是,我被解雇了。无过失,没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我被解雇了,并且学校要求我签离职同意书才愿意给我补偿,第一,我答应补偿了吗?第二补偿是多少说明白了吗?第三我对补偿的具体发放时间和安排毫不知情。一句你签了才可以拿钱走,钱我必须拿,但是公道自在人心,这个道理我一定要东城的公办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我们都是兢兢业业工作的老师,不够优秀都不能通过所谓的二类教师审核,但偏偏就是我们这些二类教师被毫无理由辞退,并且也没详细在赔偿方面进行沟通和解释,钱不是你说给我就要的!这些所谓的学校所谓的教育管理中心的“成熟处理”,我们是弱势群体,没了我们学校还能运作,但是相反,我们要是突然被调职和辞退的话,我们并不是随时都能找到糊口的方法。希望教育局、东城教管中心和那些随意裁员的公办学校不要摊摊手,拍拍屁股就说,超编了分流不成只能解雇,我们三年合同不是屁,是法律保障的,不是你们想怎样我们就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