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93402

2021-07-12 09:43:27

中泰业主不能进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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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敏 来自:未知

1.车位配比不够!按照规定小区起初就应规划公共车位应该达到小区车辆的%60,而该小区完全没有公共车位。 2.现物业出售小区仅有的地下车库车位,而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则无法进入车库,室外又没有公共车位,实则已经达到业主不购买车位则无法进入车库停车,试问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如何进入小区回家,如何停车! 3.为什么这么多挂着村委会的车位,多达几十个,业主对此也毫无知情权,物业是不是应该向全体业主表明清楚! 4.为什么业主车辆没有绑定车库车位就不能按照小时计算临时进入车库?室外没有公共车位,室内不购买车位就进不去,试问物业这种做法合法吗?

问政部门:  黄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收到您栏目组发来关于市民反映黄江镇中泰峰境二期停车的有关问题,现将情况处理反馈如下: 一是关于反映中泰峰境二期停车位配比不够的问题。经了解,中泰峰境二三期按《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备案资料中“机动车停车位”设置要求:停车位数量按计容建筑面积每1000平方米5个配建。应建913个车位,实建917个车位,符合要求。 二是关于反映没有公共停车位的问题。经了解,依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章第二十二条第3点之约定:规划的车位、车库归出卖人所有并由出卖人享有全部权益。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车位、车库进行销售、出租、附赠或采用其他方式处置。开发商选择出售的方式对所有符合停放条件的产权车位全部处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投资者对人防工程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针对人防车位,开发商无权买卖、附赠、转让,但可出租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开发商选择出租的方式将所有人防车位进行出租且租期设置为20年,合法合规。 三是关于反映无车位不能临时进入停车场的问题。经了解,开发商通过出售/出租的方式对所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全部进行处置,每个车位均已产权转移或专属使用。如若有临时付费停车情况,则临停车辆侵占了车位所有人(专属使用人)利益,故现阶段无法满足临时付费停车要求。 四是关于反映板湖村委占有大部分车位的问题。经了解,中泰峰境这地块的出让协议已明确,须提供180个车位给到板湖村里。中泰峰境二期安置约251户回迁户,同属本小区业主,此180个板湖村专属车位现也无法满足回迁户需求,同时村里也会定向板湖回迁户抽签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分配。 五是关于反映有业主买多个车位造成车位紧张,是否合法的问题。经了解,开发商于2020年9月对中泰峰境二、三期地下停车位开盘销售,直至2021年7月租售完毕,整个销售周期长达10个月,并非开盘即售罄,导致欲购买车位业主未能第一时间购得车位。开发商开盘销售车位时,规定每套房产只可购买一个车位。但因后期销售情况不佳且已按上述要求执行数月,开发商作为企业,需要回款进行资金周转,同时遵循《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章第二十二条第3点之约定“满足业主需要”从而改变销售政策,对有需要的业主允许其再次进行车位购买。 六是关于反映中泰峰境出入大门不按规划交付的问题。经核实,中泰峰境项目主入口大门与销售展示厅沙盘严重不符。我镇规划所已于2021年7月15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东莞市中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按施工图纸将沙盘整改到位。 黄江镇信访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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