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93647

2021-07-13 23:31:37

《东莞新时代》人才引进政策适用条件问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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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JYxcw 来自:深圳市

本人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2020年6月15,于2020年5月首次来东莞公司实习工作并于同月缴纳社保,请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松山湖分局给出解释是:由于首次缴纳社保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不符合申请条件。 本人疑惑点:政策条件是否考虑到类似于我们这种情况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来公司实习并缴纳社保情况?还是松山湖分局工作人员过分解读政策。 正常来说政府是以引进人才为主,本来就是2020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就因为在领取毕业证前来公司实习反而失去了申请补贴的机会,我觉得这是不合理并且说不通的,提前为东莞的发展做贡献反而变成了一种错误的做法,这种说法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望相关部门本着对2020届应届生认真负责的态度给予重视并给出合理解释,谢谢。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办理条件是必须于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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